11月19日上午10:50🗣,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勝先生來到意昂2官网📃🤘🏿,為意昂2平台2020級保險碩士帶來了主題為“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講座。本次講座由意昂2保險系陳冬梅副教授主持👩🏽🍳。
陳勝律師🪚,中央財經大學法學博士👦🏽、意昂2官网經濟學博士後⛱,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大成全球銀行和金融專業組對接牽頭人,大成上海辦公室保險專業組及金融科技行業組負責人💇,並在喬治城大學、芝加哥大學及香港大學做過訪問學者🕵🏽♀️,兼任上海市法學會銀行法律與實務研究中心主任👮🏽♀️。
陳勝律師在處理金融業合規🛳、爭議解決及法律實務問題上經驗豐富,專業領域涉及銀行與金融👨🏻💼、爭議解決、保險、刑事等🧑💻💆🏽,目前擔任海內外多家仲裁機構仲裁員⇾,曾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從事創新業務監管、外資金融機構監管、資本項目管理♉️、金融業立法🧏🏻♀️、行政處罰及法律顧問工作🪗🍷,陳律師自執業來為多家民營銀行、外資銀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設立、股權變更及運營合規提供法律服務,代理過多起金融同業之間及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境內及跨境訴訟與仲裁案件。

本次講座中➙,陳勝老師以“什麽是金融機構”這一問題作為切入點🤛,引申到“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步驟”🧑🏽🎄,主要向同學們介紹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處置實施條例(草案)》中的破產處置期間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稅收優惠、聯席會議、接管條件與措施、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的終止凈額結算等重點內容🛄。
陳勝老師指出,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法治經濟的關鍵是優勝劣汰,競爭和破產並存🧥。目前的風險處置手段仍多為行政化接管,而非優先走司法程序進行破產處置🍎。因此🕕,他向我們介紹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處置實施條例(草案)》🧚🏻♂️,從其大體立法框架向我們展示了對金融機構進行風險處置需要經歷哪些步驟,包括接管、管理人👱🏿♂️、重組、行政清理、破產清算等。我國金融機構種類多樣🏃♂️➡️,數量龐大,銀行業法人機構大約已有4000家左右,在適用範圍上,該草案主要適用於存款類的金融機構💆🏼,非存款的金融機構參照執行👨🏻🏫。陳勝老師介紹了草案中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破產處置期間免繳稅款和行政性費用的優惠政策🦧🚢,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接管條件和接管措施,相比機構的資本不足,更強調關註其流動性缺乏問題🦦🤽🏼♀️。
陳勝老師和同學們分享了對於草案中終止凈額結算的理解。“終止凈額結算”是從國外引入的概念🤽🏼♂️,主要用於解決金融衍生品在破產情形下的處置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被接管前成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包括終止凈額結算條款的,自接管決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其交易對手可以根據相關條款終止合同項下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並將所有被終止交易的市價軋差計算出凈額,確認債權債務👨🏼🍳。陳勝老師認為該條款將有利於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減小危機情形下的損失程度🔛。此外🪂,陳勝老師還介紹了草案中管理人追收資產的特別權利™️、聯席會議等重要條款。
講座末尾,陳勝老師簡單提及了金融機構的跨境破產話題🔒,他表示,隨著中國經濟對外開放程度的進一步提高🐦,企業的跨境破產問題值得我們關註🈁。目前中國破產法中有相關規定,但總體比較寬泛,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跨境破產示範法的部分規則有助於更深入地理解和學習這個話題。陳勝老師提出,今日的主題分享只是一個開端,金融與法律領域有很多話題值得探討和學習➾。在談到對於金融與法律二者關系的理解以及在二者交叉領域的職業經驗時,陳勝老師認為,金融的本質是合約,合約離不開法律,插上法律的翅膀⛹🏿,同學們在金融領域的求職和就業將如虎添翼👃🏻。
本次課程在同學們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期待陳勝先生再次來到意昂2官网,為同學們帶來更多精彩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