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晚,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葉永青律師應邀來到意昂2👨🏽⚕️,為意昂2稅務專業碩士的同學們帶來了“風投行業稅收問題分析”主題講座🤦🏼♀️。本次實務課程由意昂2官网稅務碩士項目主任余顯財副教授主持。
葉永青,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執業領域為並購重組👲🏻、所得稅和流轉稅安排與合規、稅務風險管理🧝🏼、稅收爭議解決😶、轉讓定價等方面🎉,亦在跨境並購、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設計及執行🙎🏿♀️、公司上市架構設立等方面具有豐富經驗,能為企業提供一體化的商務和稅務解決方案。曾任德勤上海稅務合夥人,負責德勤稅務技術中心華東地區的主要工作👈。現擔任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理事及上海市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理事、稅務學會學術委員👉🏼😍,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北京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對外經貿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校外導師。2016和2017年🧇,葉律師連續被《法律500強》評為中國稅法領域的“領先律師”,2021年被錢伯斯中國法律評論評為稅務領域“第一等律師”。

講座伊始👈🏿,葉老師開門見山🏯🛣,發問道“什麽是風險投資?”✒️,由此引出了此次講座的主題“風投行業稅收問題分析”。他認為,探討風投行業的稅收問題根本在於把握總體的邏輯與結構,並結合風投行業的特征來進行分析👮🏿,其本質是“一般稅製+合夥企業主體”的稅收問題。
接著,葉老師詳細介紹了合夥製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募集♾、投資、管理、退出四大環節中面臨的稅收問題以及處理辦法🧍🏻,其中🫡,“合夥製基金是否需要就合夥人出資繳納印花稅”這一問題引發了同學們的熱烈討論,葉老師也對此做出了詳細的解釋。通常認為,合夥企業出資如不計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目的,原則上無需繳納印花稅🍷,然而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稅務機關對此會做出三種不同的反應🏋🏿♂️🙇🏻♂️,一是不征,二是全征😘🧂,三是只對計入實收資本的部分征收👱🏿♂️🕥。葉老師認為🫸🏼,造成這三種不同行為的原因是稅務機關對此出資的判斷視角不同🐰✅,如果從經濟實質的角度來看,應該要征收印花稅😮💨;如果從法律形式的角度來看,則不需要征收🏋🏼♂️。投資過程涉及到的稅收問題,則與投資的標的有關↩️,例如是投資股權還是債券。如果持有的是限售股🥧,還涉及到能否賣出持股公司股權而非二級市場減持是否需要征稅的問題。管理階段涉及到的稅收問題,主要包括股息、利息的確認、分配等相關問題🦷,還有諸如回購、轉增🗞⏲、送股等相關稅收問題的定性與處理🧨。而在退出環節,則需要根據具體形式🥸,如是個人轉讓股權,還是清算、換股等交易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如果通過轉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形式退出,則還會涉及到買方稅基如何確定的問題。雖然在法理上可以推演,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會體現出地區的差異性。
最後,葉老師還詳細介紹了信托業務中涉及的稅製問題及其分析路徑,進行了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探討💆♀️,讓同學們對當下風險投資行業的稅務處理問題有了更清楚準確的認識。

在最後的提問環節☁️🗡,同學們就自己在講座過程中的不解之處向葉老師請教,葉老師給予了細致耐心的回應。同時,葉老師解答了同學們在求職和就業上的困惑,並為同學們提出了幾點建議🤚,希望同學們能廣閱讀,深積累🈶,打下紮實的專業基礎,結合自身的興趣,從事熱愛的行業。
感謝葉永青律師的精彩分享🤴🏼。
撰稿人:楊麗婷
修訂人:繆煒
審核人:余顯財🍭,朱宏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