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晚18🙇🏻♀️:30🎠🤴🏿,嚴錫忠律師應邀再次來到意昂2平台授課,為稅務專業碩士帶來了“稅務籌劃實踐、理論與案例剖析”系列的第二講。本次講座由意昂2稅務碩士項目主任余顯財副教授主持。

嚴錫忠律師是西安交通大學經濟法碩士、Chicago-Kent Law School比較法碩士,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現任上海左券律師事務所主任,兼任上海市財稅法學會副會長。全國律協財稅法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財稅法學會理事,中國稅務學會學術委員。先後獲得浦東新區首屆十傑律師🧑✈️📘,上海市十佳青年律師等榮譽稱號。擅長解決投資領域中復雜的財稅法律問題和財稅疑難案件🧒。在財務管理🥪、稅收籌劃等廣泛存在財稅法律風險的領域🤷♂️🥴,在投資融資、重組清算等需要嫻熟財稅技巧的領域🎠,以提供“零風險”的財稅管理方案🫅🏿、創造“財稅與法律優美結合”的增值計劃而享譽業界。出版專著《稅法哲學》🧂,主編《財稅律師業務》等作品🔂。
課程伊始,嚴律師回顧了上次課程所講述的內容:平臺經濟的中介模式在有補貼與無補貼的情況下🫵,稅負存在著顯著差異。嚴律師認為,平臺經濟按照契約關系提供中介服務,在交易過程中卻又存在著買賣行為,缺少合同層面的支持,因此出現了困擾大家的開票難題。這個案例涉及到法律關系的轉化,是意思表示行為的轉變💁🏿。
為了引導我們思考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嚴律師帶我們探討了法的起源🙅🏽♀️。即法是世俗的習慣,充滿著人性的正義與善良。通過佘祥林案💁🏿♂️,嚴律師提出法律要有嚴格的程序正義;人們在一個共識形成的規則下受到約束,進而形成了法律共識是法律的基礎👨🏼🚒。嚴律師還講解了從法製到法治的轉變📴🚈,闡述了法律的本質與內涵。法律是用來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問題⛹🏻♀️⛓,恢復原有的穩定秩序的👨🏼🍼。

要想解決稅務問題,就必須明白涉稅案例背後的法義是什麽♜。嚴律師以滴滴出行的負銷售在商業中的應用為例🛥,說明了這種負銷售既不應視為費用支出♝,也不應視為成本🧘🏼♀️,互聯網經濟使得這種負銷售行為在時間、空間上得以周轉🩼,而我們在日常處理中並沒有了解這之後的法義🤸🌤。嚴律師進一步以平銷返利稅收政策的不斷演化來講解負銷售在稅法中的逐漸被認可🤵🏼♀️📡。課程最後👳🏽♂️🦸🏽♂️,嚴律師講解了如何利用負銷售來化解平臺經濟中介模式的稅務處理困境。
經過嚴律師的循循善誘,同學們表示對該問題有了進一步的理解與思考◽️,誠摯期待下次課程的到來,嚴律師能帶來更多前沿😢、充實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