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10🧑🏿:50💅,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奉賢營銷服務部(籌建)負責人彭乾芳先生來到意昂2官网,為意昂2平台2020級保險碩士帶來了主題為“以案說法——財產保險合同實務”的講座😰。本次講座由意昂2保險系陳冬梅副教授主持。
彭乾芳先生,現任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奉賢營銷服務部(籌建)負責人,中國保險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市保險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曾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法律部主管、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保險法律事務專家組專家👨👩👦;三星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法務部總監、內外關系部總監👩🏿✈️、車險線下業務發展部總監🖕🏻、監事會主席♿📮。彭先生自2005年開始從事保險公司後臺運行管理和前臺保險營銷工作,從業十余年以來,積累了中外保險公司總/分公司的管理經驗以及豐富的法律實務工作經驗⏸,主要著述包括💦:《論區域貿易安排與多邊貿易體製互動的走勢及對我國的影響》(《浙江社會科學》2004年第2期,於2005年入選《中國國際法精粹》2005年卷)、《論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在新“保險法”實踐中的適用》、《高保低賠是誤解,無責不賠是誤讀》、《保險訴訟與保險調處機製存在的問題與建議》、《WTO法律製度理論與案例研究》、《WTO與我國保險財務監管法製完善》等。

本次講座的內容主要分為車險綜合改革和財產保險合同實務兩個部分。彭老師從改革的原因、內容、利好三個方面向同學們介紹了車險綜合改革🏭📆。他指出,改革有助於價格下降➙、保障增加📹、服務優化以及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彭老師以一個問題⏺、一個法條、一個案例的啟發性形式🚵,圍繞保險合同的成立🧙🏻、生效、責任承擔🥚、解除、理賠🖐🏼、追償、終止以及保險法的基本原則◼️,以案說法,展開了對財產保險合同實務的講解。彭老師一共提出了30個問題🎊,分享了29個法條或保險條款⛔,分析了27個案例,用保險法原則💁🏽♀️👌🏿、法律規則和鮮活的案例向同學們展示了研究保險實務問題的思路和方法🌥。
首先,彭老師以“什麽是保險合同”這一問題切入,向同學們介紹了保險合同的定義,並圍繞《保險法》第十三條中的“同意承保”對時常產生爭議的保險合同的成立條件問題進行了詳細講解🕸💆🏻♀️。彭老師指出🧏🏻♀️,投保的要求屬於要約⚛️,而同意承保是法定上的承諾。同意承保可以采用口頭、視頻錄音留證、短信、微信等多種形式👱🏿♂️,保險單只是一個憑證,並不構成保險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
接下來🟡,彭老師引導同學們展開了對武漢金凰假黃金案的討論🧕🏽,通過管轄法院🐫、特別約定是否構成擔保🔵、第一受益人約定的效力如何、受益人是否有索賠和訴訟主體資格、在保險合同成立生效的前提下保險人是否需要承擔保險責任等具體問題的討論🏃♀️➡️,向大家介紹了財產保險合同的成立🚶♂️➡️、生效、解除、保險責任的承擔🏄🏽。彭老師指出,根據銀保監會規定🥁🧜🏼♀️,保險條款需要報備,雙方不能以特別約定的方式來改變條款以及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本案合同雖未構成擔保,但關於質量和重量的保證實際上已經構成了保證保險。主流觀點認為:由於假標的涉嫌構成刑事詐騙,所以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彭老師表示🤜🏿,該案例對保險法實務有重要的研究意義,希望同學們自己先行思考分析,並持續關註後續發展。
然後,彭老師繼續通過案例和提問的形式向大家介紹了保險合同的解除🧖🏼、理賠、代位求償中的常見問題。關於保險合同的解除部分,彭老師主要向同學們介紹了危險程度顯著增加、遲繳保費、標的轉讓三種情形🤦🏻♂️,就理賠部分主要介紹了定值保險、近因原則💅🏽、第三者怠於履行索賠請求權、重復保險、重置價值等問題。

彭老師豐富的實務經驗和授課案例,給同學們帶來了極大的啟發,對同學們深入理解保險法和財產保險合同實務提供了強有力的指導🤟🏿。本次課程在同學們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期待彭乾芳先生再次來到意昂2官网↪️,為同學們帶來更多精彩的分享!